踏 入 年 底 ﹐ 香 港 無 記 電 視 台 正 值 多 事 之 秋 。 藝 員 涉 及 家 暴 案
屬 個 別 事 件 ﹐ 對 整 個 電 視 台 影 響 尚 算 輕 微 ﹐ 和 四 大 唱 片 公 司
發 生 合 約 糾 紛 ﹐因 未 能 談 妥 版 權 費 用 而 影 響 旗 下 音 樂 節 目 ﹐
殺 傷 力 才 真 的 驚 人 。
根 據 近 日 娛 樂 新 聞 報 道 ﹐ 由 於 無 記 和 四 大 唱 片 公 司 未 能 就 版
權 費 用 的 銀 碼 達 成 共 識 ﹐ 雙 方 經 過 多 次 談 判 均 未 有 結 果 ﹐ 在 各
執 一 詞 的 情 況 下 ﹐ 更 把 事 件 帶 入 公 堂 ﹐ 看 來 短 期 內 和 解 機 會 不
大 。 無 記 有 見 及 此 ﹐ 已 立 即 和 隸 屬 該 四 間 唱 片 公 司 的 歌 手 劃 清
界 線 ﹐ 頒 獎 禮 不 預 留 獎 項 ﹐ 部 分 由 該 批 歌 手 參 加 的 節 目 ﹐ 也 作
出 改 動 ﹐ 例 如 已 主 持《 超 級 巨 聲 》多 個 月 的 劉 美 君 ﹐ 也 疑 為 這 個
原 因 ﹐ 在 節 目 已 播 至 尾 聲 之 際 ﹐ 還 是 無 情 地 被 撤 換 。
不 少 旁 觀 者 對 今 次 的 糾 紛 抱 正 面 看 法 ﹐ 認 為 解 除 合 約 未 嘗 不 是 好
事 。 歌 手 不 受 單 一 電 視 台 的 合 約 捆 綁 ﹐ 能 夠 自 由 在 不 同 媒 體 露 面
和 宣 傳 ﹐ 有 利 樂 壇 的 百 花 齊 放 。 有 些 娛 樂 界 人 士 更 認 為 這 是 香 港
音 樂 界 的 重 要 革 命 ﹐ 其 他 媒 體 可 利 用 機 會 紛 紛 上 位 。
現 在 談 論 事 件 是 否 能 夠 在 各 大 媒 體 中 產 生 革 命 性 的 影 響 ﹐ 實 言 之
尚 早 ﹐ 而 過 份 樂 觀 的 估 計 ﹐ 看 來 想 法 也 未 免 太 天 真 。 無 記 能 夠 橫
行 娛 樂 圈 多 年 ﹐ 最 大 資 本 就 是 其 慣 性 收 視 和 富 有 保 證 的 曝 光 率 。
這 是 本 地 其 他 電 視 台 或 媒 體 無 法 提 供 的 條 件 。 不 論 是 另 一 免 費 電 視
台 亞 記 或 其 他 收 費 電 視 台 ﹐ 觀 眾 涵 蓋 層 面 ﹐ 始 終 無 法 超 越 無 記 。 所
以 ﹐ 唱 片 公 司 不 和 無 記 續 約 ﹐ 不 表 示 他 們 會 和 這 些 無 法 提 供 相 同 宣
傳 效 力 的 媒 體 合 作 ﹔ 即 使 真 的 合 作 ﹐ 其 作 用 也 難 和 無 記 比 較 。
今 次 事 件 的 最 大 受 害 者 是 誰 ? 其 實 觀 乎 現 在 電 視 上 的 音 樂 節 目 ﹐ 已 是
強 弩 之 末 。 不 論 是 專 門 為 流 行 曲 而 設 的 歌 唱 節 目 ﹐ 或 大 型 文 娛 表 演 ﹐
影 響 力 均 以 大 不 如 前 。 參 與 節 目 歌 手 的 平 均 實 力 和 魅 力 ﹐ 很 難 如 八 、
九 十 年 代 一 樣 ﹐ 真 的 能 夠 吸 引 一 家 大 小 的 觀 眾 ﹐ 安 在 家 中 觀 看 。 隨 著
巨 星 的 消 逝 不 再 和 近 年 樂 壇 的 低 潮 ﹐ 音 樂 節 目 已 非 收 視 皇 牌 ﹐ 無 記「 企
硬 」不 妥 協 ﹐ 是 在 意 料 之 內 。 電 視 台 減 少 製 作 音 樂 節 目 ﹐ 不 會 影 響 收
視 或 客 戶 ﹐ 而 且 不 能 起 用 四 大 公 司 的 歌 手 ﹐ 還 有 不 少 其 他 人 才 可 用 ﹐
不 愁 沒 有 選 擇 。
對 於 隸 屬 四 大 公 司 的 大 牌 歌 手 ﹐ 影 響 也 不 會 很 大 。 若 真 是 歌 迷 ﹐不
會 等 待 電 視 轉 播 才 會 購 買 唱 片 。 不 是 歌 迷 的 ﹐ 也 有 不 少 途 徑 能 夠 收
聽 ﹐ 尤 其 現 今 唱 片 業 的 消 費 者 多 為 年 青 人 ﹐ 這 個 族 群 早 已 不 靠 電 視
作 為 吸 收 資 訊 的 媒 介 ﹐ 不 少 人 甚 至 可 能 連 現 在 電 視 台 有 多 少 音 樂 節
目 也 數 不 出 ﹐ 所 以 不 能 在 電 視 看 到 歌 手 表 演 ﹐ 是 全 沒 影 響 。
至 於 新 歌 手 來 說 ﹐ 損 失 可 能 較 大 ﹐ 不 能 亮 相 電 視 節 目 ﹐ 的 確 會 減 少
曝 光 率 。 畢 竟 電 視 台 是 建 立 知 名 度 的 捷 徑 ﹐ 能 夠 常 常 露 面 ﹐ 不 管 是
否 真 為 音 樂 ﹐ 至 少 可 讓 觀 眾 記 住 面 孔 ﹐ 是 百 利 而 無 一 害 。 不 過 唱 片
公 司 花 錢 投 資 新 人 ﹐ 不 會 任 由 他 們 自 生 自 滅 ﹐ 不 能 在 電 視 出 現 ﹐ 總 會
有 其 他 途 徑 宣 傳 ﹐ 例 如 出 席 現 場 騷 、 上 電 台 、 參 演 電 影 等 ﹐ 如 真 有
潛 質 ﹐ 不 會 受 到 冷 落 。
說 來 說 去 ﹐ 整 件 事 件 受 影 響 最 大 ﹐ 可 能 就 是 唱 片 公 司 。 不 能 和 電 視
台 達 成 協 議 ﹐ 最 直 接 的 損 失 ﹐ 當 然 是 巨 額 的 版 權 費 用 收 益 ﹔ 另 一 方 面 ﹐
宣 傳 渠 道 的 減 少 ﹐ 也 逼 使 他 們 必 須 想 法 為 旗 下 歌 手 增 加 曝 光 率 ﹐ 這 樣
做 便 代 表 要 增 加 人 手 和 資 源 應 付 ﹐而 且 考 量 甚 多 ﹐ 例 如 和 其 他 電 視 台
訂 約 的 成 效 、 為 歌 手 爭 取 演 出 機 會 的 開 支 等 ﹐ 對 於 公 司 的 營 運 ﹐ 或 會
影 響 深 遠 。
唱 片 公 司 要 設 計 對 策 並 不 容 易 ﹐ 不 過 他 們 只 要 記 住 ﹐ 作 為 局 外 人 的 觀
眾 的 要 求 其 實 簡 單 不 過 ﹐ 只 是 繼 續 有 好 歌 聽 ﹐ 便 已 足 夠 。
80後:有關於書寫的回憶 - 魔星·中華·佚名·英雄·公爵
生於80後的我們,是不是已經老了。
所以時代的印記留在我們臉上,漸漸成了還不太深的皺紋;然後我發現,我的鬢角也開始斑白。
對的,我已經老了的。當一個人老去了的時候;也許,他就開始回憶了。
- 火神紀。題記。
魔星
我不記得從小到大在我手中曾經被我糟賤了多少筆,被我所糟賤至殘至死的筆估計要比那些被我真正用
於書寫的筆多上幾倍不止。當然,並非我天性殘暴;我想,是不是小孩子的天性使然。我常常在想,童
年時代裡的小童為何大多破壞力強悍——遇上什麼東西總會將它拆個七零八落;拆之不去的,砸之,直
至將手中的物品砸至破碎;實在砸不去的,也非得把自己整一個筋疲力竭之後再憤憤不平地轉移視線。
是小童們多數未受教化加半點天性野蠻,還是小童們好奇心性所驅使;往好的一面去想,也許正是因為
這種追根究底的探索精神讓我們人類一路發展到今天。小童之好奇,是因為任何東西對他們而言都是新
鮮事物;當我們日漸長大甚至老去,所有一切都將變得索然無味去,這其實是挺悲哀的。為探究事物的
真相,挪去表面上的假像,最好的方面是否直接將它們剖解;這一點尚有待商榷。當然,小童自不會給
我們與之商榷的機會。
對於無數充斥於我的成長歷程中所有慘死於我手下的萬萬生靈,以及許多炫麗多姿的美好事物,我突然
生出無數哀憫之情。而我現在想得更多的是,我那即將出生的不器孩兒,將來在經歷我所經歷過的那一
個成長階段時——當某一天我回家來,發現我摯愛的紫砂壺被摔了一個七零八落;或者我珍藏了多年的陳年
普洱被直接泡在了水缸裡;又或者我的每一個青瓷杯一個一個都碎成了粉末;甚至是我那些尚出成印的書
稿成了塗鴉……我是不是還有多少的寬恕與包容。
魔星。我想——每一個小童都是其父母親生命裡最強悍的魔星。所以,我現在特別理解,在我生命中僅
有的那一次挨了父親的打,因為我把他即將要投入生產的五金製品的樣品給瞧上了。因為那結實的五金
結構而無法拆開,更無法砸去,最終我為了圖一種在筋疲力盡之後眼不見為淨的清靜,我把一部分樣品
給長埋地下,另一部分直接沉屍河底了。投河的那部分後來就一直長眠於斯,而我到現在還能記得父親
在挖那些埋在土裡的小部件時鐵青著的臉上快要爆出來的血管。嗚呼,皮肉之苦換來的覺悟是——家裡
的任何東西都是可以隨便拆隨便砸的,父親工作間裡的任何東西以後就不應該再去惦記了。
當然,對任何東西的破壞力均不及對紙和筆的那般強勁。固然,作為在我求學生涯裡接觸得最多的東西
它自然是在劫難逃的;究其因由,也許是在上學時代開始之前,我們其實都是自由自在慣了的頑劣子弟,
突然有一天我們被生硬地摁倒在課堂上,丟給我們一堆紙和筆,然後告知我們必須去遵循數也數不完的
規章制度,不免讓我們多少產生某種厭學情緒——而這種情緒就自然而然轉移到那堆被丟給我們的紙筆
上去;而我們暗自歡喜的是,紙筆的需求是我們的父母親除了糧食需求之外不限量供給的。
於是,被摁倒在地的失落以及被限制自由的憤憤不平,加一點厭學情緒的糾結,這一切在對紙和筆的仇
視中得到了暴發。對我們來說,紙和筆幾乎是我們所有一切不幸開始的象徵性事物,所以它們也就自然
而然地成為了我們最佳的洩憤對象、打倒強權的渴望意象以及作為未來憤青的牛刀小試。再後來,我
又發現,對紙筆的強大破壞不僅不曾像平時那樣換來父母親的責備,反而多少會得到一些關於認真學習
的讚賞;只要我不被他們發現究竟我是如何使用它們來進行“學習”的,我多少又有了一種變本加厲的快
意。還好,這樣的仇視並不曾持續太久,在學校裡我們漸漸地學會了乖巧地掩藏自己的情緒,江河日下
般地磨圓了我們所有的棱角。
有的同學漸漸喜歡上了學習本身;我說,那是書呆子。我其實更喜歡讀書,讀所有那些不那麼正經的書,
然後又喜歡寫字;他們說,我是不務正業。慢慢的,有一些不甚認識的作家充當起了督導我的義務,時
不時地教育我說應該勤勉儉樸,比如“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的古訓,或者《陋室銘》裡的那些清雅...
我開始思考,我是不是也該如他們一樣,放棄種種頑劣不堪的“光輝歷史”走上正軌。
中華牌鉛筆
在我看懂那許多文字之前,我的破壞力依舊強悍並且十分旺盛,所取得的成就自然是“不容小覷”的;大批
大批的紙筆在我手上斷送了它們大好的青春,直接被拖出去掩埋了,而首當其衝的自然是我們的國產名牌
老牌勁旅——中華牌鉛筆了。
印象中,似乎總共有幾種制式,我只記得三種。一種是鑲嵌著紅黑相間的條形紋飾的,還有一種是純黃色
外飾的,這兩種都在筆頭上帶著橡皮擦;還有第三種,我記得應該是美術筆,就是現在用於考試的那種2B
鉛筆,墨綠的外飾,不帶橡皮擦。
削鉛筆用的則是那種最簡便的長方形削器,塑料外盒,用一顆螺絲把一片薄薄的刀片固定在外盒上,留有
一個剛好能把鉛筆插進去的削筆孔……我記得很便宜,一個筆削似乎只要兩毛錢。後來我發現班裡一家學
美術的同學沈君,他用的鉛筆均是用削筆刀削出來的,筆尖特長而且特漂亮,於是我改用了削筆刀;只是
因為用力不均,加上手工天賦稀鬆平常,所以我削出來的鉛筆尖總是顯得歪七倒八。我記得有一次似乎還
被削筆刀給劃拉傷了手指頭,於是一來二去,改用回簡便的自動削筆器。
我用鉛筆的歷史並不長。因為家裡開著一個小小的工廠,小時候在父親的辦公室裡玩耍,隨處可見的是那
種簡便的圓珠筆,藍色以及黑色,身邊所有的大人們用的都是圓珠筆或者其它什麼筆,反正沒有一個大人
會在他自己的胸前別一支鉛筆。於是,在我的小童時代,我固執地認為,被要求使用鉛筆,是老師以鉛筆
和圓珠筆為界限把我與大人們區分開來,以使用的工具來區分小童與大人;不然,為何老師自己也不用鉛
筆而用圓珠筆,並且是特招搖的紅色圓珠筆。
我還能記得我小學時代的頭幾次作業。第一次作業,老師要求把某幾個拼音抄寫多少次;於是我不僅用了
一支藍色的圓珠筆,而且還用上了父親在與客戶簽合同用的那種A4尺寸的複寫紙,結果第二天被老師叫到
辦公室訓了一通,到現在為止,我還不知道老師是如何發現的。第二次作業,我改用單手拿兩支筆,於是,
抄兩次的作業我只抄了一次,於是又被老師訓了一通,到現在為止,我依舊不知道老師是如何發現的。至
少在那個時候,我覺得我自己多聰明,而且做得如此天衣無縫;沒想到在老師眼裡居然如此不堪一擊。
再往後,我的作業其實大多遲到甚至無故缺席,挨訓幾乎就成了家常便飯。我總覺得,也許從小,我就不
是一個特安分的孩子。所以,我更傾向於動腦筋去想著如何省力氣省時間,而不願意勤勉做工。老師總覺
得我是一個想偷懶的孩子;我倒覺得我自己是一個心思活泛不做死工夫的好孩子。不過因為老師的這種認
知,大多數老師對我都頗為“照應”,用了挺長的一段時間讓我從圓珠筆的“歧途”裡回歸到鉛筆的“正道”中來。
在這回歸“正途”的中間,我記得我還有一次用了老師御用的紅色圓珠筆寫了作業,結果自然又被老師訓了一
通;我才明白,原來“朱批”已經從古代的“帝王批示”潛化成了現代的“老師批改”。
老師常常說我的一句評語是——不想正竅。在我聽起來如同是讚美我一般,老師其實特欣賞的是我的歪竅,
呵呵。現在也許可以說,這個孩子挺有想法,也頗有創意;可是在我們那個時代,這孩子只是一味懶惰。
老師們走不出的是勤勉求學的思路,老祖宗不也常教導我們說——要“勤為徑”與“苦作舟”,在這樣的思路指
導下,我其實不過是個離經叛道的壞小孩。
生在一個文化積澱厚重的國度裡,我們總多少不免有些自鳴得意;可是換一個角度想想我們的童年,我們的
孩子們過著的卻是一種何其不快樂的生活。而不管怎樣,我們終究總會如同我們的先人一樣,接過從祖輩那
裡承接過來的力棒,要求我們的後輩如同我們一般刻苦努力,然後將我們這些厚重的文化沉澱繼續傳承下去
而不至於斷送在我們手裡。
也許,不管我是否妥協,我終究還是熬出來了。作為一個調皮的不學好的壞學生,我得以從繁重的學習任務
中解脫出來——我不必把許多字都抄上許多遍,我可以用我喜歡的筆去寫那些自己想寫的並且寫上一千一萬
遍都不覺得厭煩的字;我也不必再去刻意地背誦一些我根本不喜歡的文章,我卻可以記住一些因為喜歡而僅
僅只是讀過一次就熟記於心的句子……而擁有這一切的代價是,我不再是老師眼裡的那些好學向上的學生,
之後我們才有可能去自主地學一些我們打心眼裡喜歡的東西,讀一些我們想讀的書,寫一些我們想寫句子。
想到這裡,其實多少有點難以言表的悲哀。寫作業,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訓話,我還是回歸到了中華牌
鉛筆。後來嫌鉛筆削起來麻煩,我又改用了自動鉛筆。想想當時一支鉛筆僅僅幾分到一毛錢,而一支自動鉛
筆卻要五六毛到一塊一二,我還是那個招搖過街的張揚孩子。現在回想起來,從小到大,其實我一直是個挺
喜歡炫耀的死傢伙。近年來開始修煉一種叫“錦衣夜行”的功夫,練了許多年才略能沉得住氣,多少有些收斂;
而孩童時代,我不懂那麼多,如果非得讓我知道有一個叫“錦衣夜行”的詞,我會回答說——錦衣夜行,如衣錦
不還鄉,富貴榮華還有什麼意義。所以,那時候我一味張狂。
五年級,我們手中握著的筆終於從鉛筆的魔爪中解脫出來,我們可以用圓珠筆寫作業了。我記得有很長一段
時間我曾很期待上五年級,因為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用圓珠筆寫作業了。我記得我曾經特地用鉛筆在日記本
上寫著幾個大大的字——別了鉛筆,別了中華牌;每個字都寫得蒼勁有力力透紙背,寫完之後把手中的那支
鉛筆的筆尖重重地戳在紙上,一下就把好幾張紙給戳穿了,再一把把手中的鉛筆一折為二,丟進書桌旁的廢
紙簍裡。可想而知那個時候是怎樣的一種激動心情,估計比楊白勞打倒黃世仁還要更痛快。
現在回想起來,我還能很清晰地回憶起那本日記書裡那個被鉛筆戳過後留下的疤痕模樣。
佚名的圓珠筆
我一直不喜歡圓珠筆;也許,是跟那個時代的圓珠筆普遍的質量不高有關。粗略地估算一下,我這輩子所
寫的所有字,用圓珠筆所寫的字也許要占到總數的百分之七十略弱,但縱然如此,我依舊不喜歡它。為什
麼會用它寫了這麼多的字呢,因為所有的人幾乎都能普遍接受它,這就意味著不管走到哪裡它總是隨處可
見於是提手便寫。而為何人們能普遍接受它呢,因為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比其它筆種更加穩定,不必像鉛筆
一樣擔心筆尖斷掉,也不必像鋼筆一樣擔心墨水灑了自己一身,於是攜帶方便的優點讓它大行其道。再加
上它的筆芯還能顯示出墨水存量,這就註定了它成為考試以及課堂筆記的主流書寫工具。從某種意義上講,
圓珠筆要比其它任何一個筆種更適合一些類似商務活動、學習之類那些對書寫質量要求不那麼高的書寫;
所以,它是以它某些優秀的物質而大行其道的。
給我印象深刻的圓珠筆有兩種。一種是筆頭、筆尾以及筆帽都為藍色的PE料制,筆桿為明苯的透明筆桿;
另一種是那種曾經遍佈大江南北大小酒店旅館都通用的,放在客房裡可供客人書寫的,筆尾部分做成割紙
刀形狀,整體造型模仿鵝毛筆的那種。我都不記得這兩種筆有什麼牌子做得是比較出色的,反正在我的學
生時代大行其道,簡便之至,幾乎每一個文具店都有,估計生產廠家也是遍地開花。印象中,可能是因為
筆桿的設計問題,第二種要比第一種寫起來更舒服一點;但總體的感覺很是一般,均說不上好,寫了很多
字之後,手腕酸手指頭疼其實上屬?無法痊癒的不治之症。
筆芯的問題更嚴重,那個時代裡所有粗工濫造的圓珠筆芯基本都有一個出墨不均的通病,在每一個字的每
一個折點,多會留下一攤或大或小卻都非常的難看的墨斑,於是整頁文字看起來就會顯得極為難堪,這是
我所無法接受的。橫、豎和點應該還是比較好一點,但是折跟勾就絕對難逃噩運。我甚至試過那種幾十塊
錢的打著名牌旗號的圓珠筆,發現問題依舊;現在想想,我有點懷疑那些所謂的名牌其實也不過只是高仿。
這個時候我發現了一種新的筆:筆桿和筆帽上用燙金字寫著——ZEBRA Be-Pen 0.5 Be-100;我猜想,
ZEBRA應該是牌子,但是因為上面沒有一個?的符號,所以可能它的牌子還沒有註冊成功;而Be-Pen應
該是這種筆的名字或者類型;0.5是筆劃的大小;而Be-100應該是它的型號。如果給它起個名字,我想
應該是一支簡易型的一性性鋼筆;因為它寫出來的是墨水。於是,它沒有了圓珠筆的通病,但是它有另
一個毛病:我記得小時候寫字,總是沒辦法寫得很快,筆劃總要稍慢或者稍有停頓,它的墨水卻不會停
頓,只要和紙面有一個接觸點,它就會不間斷地出水,於是紙面上稍不留意,就會有一個小小的墨點。
雖說,這讓它保證了每一個筆劃都均勻,可是必須在一個每一個字都不假思索寫完的情況下,紙面上才
會顯得齊整。我總拿它寫日記,偶爾總得停下來思考運句或者措辭,這就難免在不小心之際,在紙面上
留下一小灘一小灘的黑。
後來,我跟父親要了他隨身攜帶的筆。同樣是圓珠筆頭,黑墨水裝在中空的鋼制筆芯裡,筆劃是0.7至0.9;
對我而言那樣的筆劃顯然忒大了點,字體大的人或者用來簽名也許剛好,可是用來寫作業或者日記顯然還
是不好。在這個時代裡,困擾我的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我找不到一支稱手的筆——不管是什麼樣的筆種,
不管是師出名門或者佚名。雖然我不怎麼喜歡圓珠筆,但無法否認,它始終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考試、
筆記以及日記,多數是由它來替我完成。
英雄牌鋼筆
父輩們眼裡的英雄牌鋼筆,估計跟我們眼裡的派克鋼筆相差無幾。小學的時候,我的死黨LN同學就特迷
戀鋼筆,而且他寫的字也挺漂亮,至少在那個時代裡來看比我強悍很多;所以,我其實挺早就知道鋼筆
這麼個東西了。只是我不會寫,總是寫不好;字寫得不漂亮,加墨水也麻煩,一不小心能把自己的書包整
個都給添黑了,所以在小學五年級之前,我就買過自己的第一支鋼筆,但沒用多久就閒置了。
小學時代,甚至初中時代,鋼筆一直作為一種多餘的配置存在於我的學習生活中,僅僅只是邊角而非主流。
一直到高一的時候,我邂逅了我真正意義上的一支英雄牌0.5鋼筆,以及一支英雄牌的美工筆,才將我從
鉛筆和圓珠筆的泥塘中徹底地拯救出來。
原來,寫字是這樣的一種感覺,喜歡寫字喜歡的應該是這樣的一種感覺——每一筆每一劃都可以做到抑揚
頓挫高低起伏,嘗試著改變自己每一個最細微的書寫習慣,從一點一橫一豎一撇一捺一勾上去考究,原來,
每一筆都別有洞天,每一劃都特立獨行,從筆劃進而考慮一個字的整體結構,緊湊度、大小、偏旁、走向
以及字與字之間的間隙與排列……我原來喜歡特幼的筆尖,或者粗狂如美工筆,或者在這二者之間來去地變換。
只是,要改變哪怕只是一個細小的習慣都是極其困難的,有一些習慣甚至可能是永遠也無法改變註定將
伴隨我終生:我想這樣子寫,可是當這一筆下去,自然而然卻走了另一個走向,完全不由意志所操控。然
而,只要是在一個允許的範圍裡,就算無法讓我自豪,至少得讓自己覺得滿意。英雄牌的鋼筆也許還不曾
讓我變成英雄,但至少,它將我帶離了泥塘進而啟蒙了我對中國字,以及鋼筆的初始感覺。
是的,有這樣的一種筆——不管它是鋼制或者塑料制的筆桿,它都能流暢地書寫,鋼制混合著塑料的筆尖
劃拉在紙上也許要比圓珠筆更吃力些,但是正因為這少許點點的吃力,讓我可以放緩書寫的速度,放緩手
上的動作,有半瞬間半?那用於思索筆劃的走向以及每個點、勾、折的角度。書寫在這時候,成了一種享受。
如果說,圓珠筆更適合於商務活動以及學習;那麼,鋼筆也許更適用於思考,也更適用于真正意義上的
書寫。從高中起,我的最主要的書寫工具就直接從圓珠筆跳躍過渡到鋼筆和美工筆了。反正我已經不再
那麼熱衷於課堂筆記以課後作業了,我只是純粹地喜歡寫字的那種感覺,以及寫一些我想寫的文字,既
然享受這種過程,自然就不再願意再讓自己的眼睛受累,永遠對著那些匆忙寫就的圓珠筆字樣了。
時至今日,我也同樣享受著電腦、鍵盤和打印機帶給我的方便快捷,高中畢業後我最主要的書寫工具已
經用電腦了,但是我還依舊懷念著那種用鋼筆劃開紙張的手感。寫字要比打字累上許多也慢許多,但是
為了視覺上的觀感以及書寫時的手感,還有紙筆相抵時發出的沙沙聲,傳到耳朵裡的那種聽感,偶爾我
總還會提著我的鋼筆翻出日記本來寫點什麼字,如癡如醉,如癲如狂。我迷戀這種感覺。
我總覺得,人的這一輩子裡,總得有一枝能用上一輩子的鋼筆,就算並不經常使用它,但必須擁有。奇
怪的是,在用英雄牌鋼筆的時代裡,我不曾有過這樣的想法。一支我喜歡的英雄牌美工筆,文具超市里
只賣3.50元,就在現在的這種物價環境裡依舊只賣這個價錢,而之前我曾買過一些幾十塊錢的上百塊錢
的鋼筆,寫起字來總就感覺不如3.50元的那一支來得如此得心應手。我為什麼不曾有過這樣的想法,也
許,3.50元的東西能用上一輩子,我自己也總無法相信。
前陣子總泡在網上看各種各樣的名牌鋼筆,然後我開始覺得,原來我長這麼大了,用了那麼多形形色色
筆,而其實,我竟沒用過一支真正意義上的筆。一支真正意義上的筆原來並不僅僅只是能用來書寫,並
且必須能夠伴隨主人終身,在每一份重要的文件上簽名,在每一次利弊得失時計算,在人生的每一個轉
折點上寫下一些什麼,以及在每一次書寫時作為思想的最真實草稿……因為人的價值,因為人的思想價值,
這支筆在人的身後又會被他人收藏,甚至受他人供奉朝拜……
多美好的幻想;多虛妄的狂想。我想,我渴望擁有這樣的一支鋼筆。雖說不一定非得是名牌產呂,但至少
不應該是那種廉價得隨處可見的大路貨;而就算它並不一定價錢矜貴,最基本上必須要滿足我在書寫時對
於筆的最基本要求,同時還必須經久耐用。
之前我擁有過好幾支鋼筆,第一支鋼筆,我不記得是不是英雄牌,但它最後的結局我清楚地記得,它同
樣難逃被我肢解得支離破碎,因為我想弄清楚在它的蓄墨囊中有一塊硬物,到底是什麼東西以及起什麼
作用。而真正被我當成書寫工具的第一支鋼筆,就是英雄牌鋼筆了,它伴隨著了很多日子,書寫起來流
利工整,只是有一次在清理它裡面的存墨時,甩幹它的蓄墨囊裡的水分時不小心劃到了地面上,筆頭損
毀而功成身退。
之後我換了一支英雄牌的美工筆。從極粗到極細的筆劃帶給我更多的書寫趣味,我鍾愛美工筆,只是總
是沒有一支美工筆讓我滿意,用上一段時間之後,總是出現類似於塞墨或者溢墨之類敗興的事,所以許
多美其名曰工筆在我手中,總是興致衝衝地寫過一段時間之後,又不免漸漸心生厭煩起來,於是慘遭閒
置,或者直接下課易筆。
再後來,我用上了電腦,當我的手指頭在鍵盤上漸漸變得利索起來之後,用筆的機會其實是越來越少了。
我發現,打字比寫字要輕鬆得多,速度更快,回想起寫字時代,似乎已經遙遙不知何年了。偶爾想起曾經
鍾愛的書寫,我會翻出本子,找來一支什麼筆,寫上幾筆;但是因為對筆的不甚滿意,沒寫多少字都會
讓我盎然的興致消逝無蹤。在我都已經近乎遺忘了所謂書寫的時候,感謝天,我遇到了我的上一支美工筆。
我不太記得我當時為何會去買下那一支筆。我只是記得好像是去文具店買什麼東西,然後順手就買了,
同時還買了一支鋼筆。可能是因為對書寫的緬懷之情,所以去文具店的時候我總會順帶著看一下鋼筆和
美工筆。那兩支筆同是英雄牌,鋼筆沒用多長時間就不知道丟在哪個角落裡,印象一般;而這支價格不
及鋼筆三分之一的美工筆,卻足足陪了我好幾年。
這支美工筆之所以能陪著我那麼久,因為它的手感、觸紙時的感覺以及書寫的感覺都無限接近那支讓
我一見傾心的第一支美工筆,質量要比這兩支同型號的美工筆中間如過客般的十來支同型號美工筆好
上一個檔次;而我最想不通的是,同一個品牌同一個型號,同樣的外型設計,同樣的內膽設計以及同
樣的筆尖設計,加上同樣的生產廠家,為什麼握在手中手感差別那麼大,而且書寫起來的感覺也大不
一樣。這是我寫過了許多支英雄牌的美工筆後最鬱悶的思索。
後來有一次,弟弟阿柱向我借筆,於是我順手把筆借給了他。寫過一次之後他就大呼過癮了;也許,
這是每一個初次接觸美工筆的人同樣的一種感覺,於是,我咬一咬牙把那支筆送給了他。後來,我自
己又買過兩支同型號的英雄牌美工筆,但寫起來的感覺卻遠沒有原來那支筆的感覺。書寫不暢,或者
塞墨溢墨,諸如此類的原因終究讓把放棄了念想。
不過,我倒還不曾後悔過把那支筆送給他;雖說,那是我的心愛之物。但畢竟,那只是一支零售價
為3.50元的美工筆而已。如果僅從價值上去衡量,反倒多少有些拿不出手的愧疚了。我想,一個人
與他手中握著的那支筆,其實是需要緣分的——當一支合適的筆遇到一個合適的人,一切便會變得相
得益彰了;而當其二者相處甚歡時分,卻因為某種原因而終究分開,那是不是就說明,這二者已經
緣盡於當前;而如果它有幸,並非因為夭折而是被轉手送給了另一個懂得欣賞它的人,它的身上就
成了人類情感的延續以及寄託,它又將原來的那份緣分從它身上給衍射出去。雖說僅僅只是3.50元,
但假若它依舊能夠表現出色並且虜獲新主子的歡心,它也絕對已經物超所值了。回想一下,它所創
造出來的東西要比它自己本身的價值高得多:光是算它所寫下來的字給我換來的稿費,已經足夠買
上幾百幾千支同樣型號的筆了;而這還不算它所記錄下來的那些字對我自身的意義。
遇上一支能讓自己稱心如意的廉價筆,其實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十支筆中也許就只有一支能給你
帶來一種愉快的書寫經歷,而這還得恰卻,當你站在文具商店裡面對著成千上萬支筆中隨手把它挑
中;更大的可能是,當你買過了幾十支同型號的筆之後,你還會發現,你鍾愛的那支筆依舊沒有讓
你給選中。
所以,如果你現在手頭上有一支讓你感知到書寫快感的鋼筆,請造成珍愛它;因為,也許你永遠
也不會再遇到一支能帶給你同樣書寫感覺的筆了。不要以為,如果把它遺失了或者把它弄壞了,只
要再花一點錢就能買到同樣的一支筆。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我,這樣的事發生的機率幾乎等於零。
每一支筆其實都是有靈性的,尤其是鋼筆——因為它不會像圓珠筆一樣千篇一律,每一支鋼筆都是
一個特立獨行的個性分子,從不雷同。因為每一個哪怕是最小細節上的差異最終都將影響全部的書
寫感覺,而感覺是最難以捉摸得到的;這種感覺又進而會影響到思想上思路的行進,如果用一支出
水不勻的鋼筆寫字,筆尖的糾結最終會轉化成思緒的糾結,慢慢地會連書寫的過程都變得滯塞難行。
當然,我的這種切膚之痛的體驗,僅僅只是對於下層鋼筆的體會。我不知道,那些昂貴的名牌鋼筆
是否能夠保證在它出廠上貨時,它的每一支筆寫在紙上都是同樣的一種感受。因為沒有這方面的經
驗,我持觀望態度。
公爵時代
近來我常常泡在網上看鋼筆,只是高不成低不就的,昂貴的鋼筆對我而言還是過於奢侈了,而便宜的
鋼筆因為不太愉快的經歷讓我望而卻步。因為,當我開始對我手中緊握著的筆滿懷著一種複雜的情感
之後,我開始害怕,我是不會又會遭遇到失望。
當我買下一支筆的時候,我似乎並不僅僅只是買一支筆;更像認識一個人,然後和他交朋友。先是
一無所知,漸漸地開始去瞭解他身上的每一個細節,之後終於慶倖地說與他稱得上是朋友了,再鼓
起勇氣去相信他,珍愛他,將我的所思所想如實地告知他,由他去替我告知世人……這種感覺,跟我
主基督收下一個信徒沒什麼區別;只是,我沒有他那種包容的胸懷和無畏的勇敢。當我失望的時候,
我沒有寬恕的情懷,我會直接遺棄他,譴責他的背叛。
漸漸地我開始畏步不前。但是,當我不假思索不再妄想的時候,之前那支在我手中號稱完美的英雄
牌美工筆帶給我的手感、觀感以及聽感又開始在心裡頭蠢蠢欲動,不停地召喚;於是我又買了一支
——塞墨、筆尖太利常常劃破紙面……諸如此類的問題又再次捲土重來。
朽木不可雕也——用這支筆寫字的時候我常常有這種感覺,不只是筆,還包括我自己。塞滯的筆尖
常常無來由地放緩我的思索,最終這二者似乎有機地結合也讓我的思路漸漸地塞滯。這是可怕的,
尤其像我這樣靠著筆桿子謀生的人,寫字時候在思路上的塞滯,而生活卻永不止步永不信息,我在
這二者中間蹣跚挪步。
重新找一支讓自己滿意的筆,至少寫起來之後不必再常常停止;也許,沒有人能比我更理解這裡面
的苦楚與辛酸,所以之前一直總在網絡上流連。生在網絡時代的我們應該還算是幸運的,我們可以
足不出戶遍覽天下名筆,我們可以塞門不出卻滿世界地尋找任何我們所想要的東西。
第一個在網上流連忘返的晚上,我其實已經發現了我的這支公爵牌美工筆,也就是我現在手裡握著
的這支筆。只是我不曾太在意,我之所以會注意到它,只是因為我在瀏覽那些奢侈品的時候眼角掃到
了“鎮店之寶”四個字,於是我沒有想到,它之所以被稱為“寶”並非因為它的“身嬌肉貴”而是因為它平
民化的超低價格。
第二個晚上我又去到該家網店,這次我倒是直奔著他去了。因為我必須開始面對一些現實問題——
目前來說,奢侈品對我而言顯然還是有些遙遠;那我就只能去考慮一下廉價品牌了。況且,既然已
經厭倦了3.50元的英雄牌美工筆幾次三番帶給我的失望,那麼,身價往上翻上十倍的公爵是否能帶
給我一些安慰以及一些新的官能感動呢。然而我始終沒有買得下手去,因為,它與我的Dream Pen
始終還是有些距離。它的價格確實讓我心嚮往之,而總的來說我始終還是猶豫而不決。
第三個晚上。妻六斤發現了我的蹊蹺行徑,然後又發現了我所猶豫不決的竟是一支僅值40.00元的美
工筆,她直接了當地替我拍了板。其實我所猶豫不決的並不是我是否該買,而是我是否想要;但正
如我之前所說的,人和筆應該是講緣分的,所以這是不是意味著我與這支筆有著某種神秘的聯繫呢。
我消極地坦而受之。
2009年12月16日,快遞公司的派件員把筆送到我家樓下;而今天剛好,是我和妻六斤一周年整的結婚
紀念日。妻說:嘿,就當是周年禮物吧。這個無意計算卻恰卻碰上的日子又賦予了這支筆另一個層次
上的特殊意義,我想,我應該珍惜它的。不僅僅要珍惜這支筆,更要珍惜這支筆帶來的所謂緣分。
到目前為止,這支筆還是頗讓我滿意的。鈦金筆頭還沒試用過,我直接用上了我摯愛的美工筆頭。而
這美工筆頭,其實已經頗讓我沉醉了。美中不足的是,我沒有買那瓶合稱套餐的公爵墨水,而依舊沿
用了之前尚未用完的英雄墨水,雖然號稱是黑墨水,寫出來的字依舊尚缺質感;我想,我應該去尋摸
一瓶濃墨來試試。
如果非要問我對這支筆的感覺;我想,這篇文字是不是已經足以說明一切呢。寫這篇文字的初衷只是為
了紀念一下我手中的這支筆,而沒想到如此一拉又扯能把我整個書寫的歷史都給抖落出來。而且,這篇
文字是我近期唯一一篇用手寫的文字,之後再用鍵盤輸入到電腦裡,多難得的一次勞作。並且,這篇文
字也許是我近期自我感覺寫得最長,寫得最流暢,寫得最不曾有塞滯感覺的一篇……言外之意,各位看
客自己揣測吧。至於這支筆所書寫出來的感覺,文章最前面的那張圖片裡那兩個手寫的簽名,就是用這
個筆寫的,各位看客也就自己觀摩吧。
最後,關於這篇文章的題目,我本來想寫的是自我寫字始至今,我曾經用過筆的既往史;而後,我想也
許我的這些經歷對於我們這一代人而言是否會是一種群體經歷,所以,我就妄自取了這麼一個如此宏觀
的題目。
我又為什麼把這最後一章定為《公爵時代》,在第一次用公爵牌美工筆的時候,以及在用這支筆的第
一次書寫時;也許,我寄望於這是一個開始——對於我來說,是近期整個文字枯竭時代的結束;對於這
支筆來說,是漫漫長征路邁出了第一步後走向一個屬?他的時代降臨。
別說什麼類似於“書寫一個時代”那麼狂躁的妄想,記錄我的自我時代,倒還是可觀望的。
末了,親愛的妻,不管怎麼說,謝謝你。
關於一支筆。
關於一年飛逝的流光。
關於在一個隻屬?我們自己的節日裡,一個最廉價卻最質樸的小感動...
火神紀